(2)审准题干,明确要求。考生在通读全文后,筛选信息前,一定要冷静、细心地审题,了解命题者的要求、意图。一些富有高三教学经验的老师和一些在语文高考中取得理想成绩的学生一致认为,“审准试题,就降低了试题的难度”。试题的难度其实是一个固定值,他们的应考经验只不过是在告诉我们“审题”的重要性罢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从实践中得来的经验应该是行之有效的。
(3)明确区间,筛选信息。对照选项(或主观题的题目),在原文中准确找到与之相关的信息区间,并迅速筛选出与选项(或题目)对应的有效信息,是解答科学类文章阅读试题的必要步骤,无论是客观题还是主观题。
(4)仔细推敲,细心辨别。筛选出有效信息后,就要结合题干要求,逐一推敲、辨别各个选项中哪一个更符合题干的要求。在这一环节应该联想到前面提到的“设题技巧”,并灵活地从不同的“思维角度”出发,作出全面、具体的比较。
(5)确定答案,细心验证。有了以上四个环节,考生可以判定一个(根据题目不同的要求也可以是多个)选项是答案,但这并不意味着答题的结束,考生还应该将得到的这个“答案”进行验证,或代人原文,或再度与文本信息对照比较,戴再次权衡诸选项的取舍,总之,要再作一次冷静的求证、检验,力求万无一失。
高考真题
(全国新课标卷)
一、现代文阅读(9分,第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l~3题。
《诗经》原来是诗,不是“经”,这在咱们今天是很准确的。但在封建社会里,诗三百篇却被尊为“经“,统治阶段拿它来做封建教化的工具。
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诗三百篇是一种配乐演唱的乐歌。这些乐歌一方面用于祭祀、宴会和各种典礼,当作仪式的一部分或娱乐宾主的节目。另一方面则用于政治、外交及其他社会生活,当作表情达意的工具,其作用和平常的语言差不多,当然它更加曲折动人。例如周代有一种“献诗陈志”的做法,当一些人看到国君或者同僚做了什么好事或坏事,就做一首诗献给他们,达到颂美或者讽谏的目的。还有人由于个人遭受冤屈或不幸,也往往通过诗来发泄和申诉。应该说明,“献诗陈志”是要通过乐工的演唱来献给君上或同僚的,所以卿士“献诗”总和“簪献曲”或者“瞍赋”、“矇诵”并提。
在人民群众的生活里,诗歌也常用于表情达意,例如《诗经•邶风•新台》和《诗经•秦风•黄鸟》等,都是针对具体的现实问题而发的。古代史传中还有一些不在三百篇之内的“徒歌”,例如《左传•宣公二年》记载宋国将军华元被郑国人提了去,后来逃回来,人民讥笑这位败军之将,做了一个歌儿对他唱。这样的歌,从性质上说和“献诗陈志”没有什么分别。不过士大夫献诗,是特地做了乐工唱的;庶人的作品则先是在社会上流传,给采访诗歌的人收集去了,才配上乐曲,达到统治阶段的耳中。
在外交宴会等场合,宾主各方往往通过“赋诗”来表达愿望和态度。“赋诗”时点出现成的诗篇,叫乐工们演唱,通过诗歌的问答,了解彼此的立场,这就叫“赋诗言志”。这种“赋诗”往往不管原作本身的内容和意义,仅仅是把赋诗者的观点和愿望寄托在诗中某几句之上,来作比喻和暗示,所以是一种典型的断章取义。《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晋侯为了卫国一个叛臣的缘故,把卫侯羁押起来,齐侯和郑伯到晋国去说情,郑国的子晨就赋《诗经•郑风•将仲子》一诗。《将仲子》本来是一首爱情诗歌,这当中有“人之多言,亦可畏也”的话,是说女的爱着男的,又怕旁人说闲话;子晨却借用来说,晋侯纵然有理由,但“人言可畏”,别人看来总是为了一个叛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