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和七夕两仪殿会宴应制》原文
桂宫明月夜,兰殿起秋风。云汉弥年阻,星筵此夕同。
倏来疑有处,旋去已成空。睿作钧天响,魂飞在梦中。
《奉和七夕两仪殿会宴应制》注释
1、桂宫:宫名,汉武帝太初四年(公元前101年)建。故址在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北。汉班固《西都赋》:“自未央而连桂宫,北弥明光而亘长乐。”《太平广记》卷四○三引晋王嘉《拾遗记》:“武帝为七寳床、杂寳按、屏风、杂寳帐,设於桂宫,时人谓之‘四寳宫’。”
2、弥年:mínián弥年(1).高年。《逸周书·谥法》:“弥年寿考曰胡。”(2).经年;终年。《后汉书·李固传》:“永和中,荆州盗贼起,弥年不定,乃以固为荆州刺史。”唐韦应物《七夕》诗:“岂意灵仙偶,相望亦弥年。”明归有光《与吴三泉书》:“弥年沉疴,无一日强健。”
3、睿[ruì]1.深明,通达:~智。~哲(明智,英明)。2.古代颂扬帝王用语:~旨。~览(御览)。
《奉和七夕两仪殿会宴应制》赏析
本诗描写主人翁睡梦中醒来看到宫庭景像,所引发的感慨。
《奉和七夕两仪殿会宴应制》作者介绍
李乂[唐](公元六四七年至七一四年)字尚真,(旧唐书作本名尚真。此从新唐书)赵州房子人。生于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卒于玄宗开元二年,年六十八岁。少孤。年十二,工属文,与兄尚一,(官至清源尉,早卒)尚贞(官至博州刺史)俱以文章见称。举进士,累调万年尉。长安三年,(公元七〇三年)擢监察御史,劾奏无避。景龙初,(公元七〇七年)迁中书舍人,修文馆学士。帝遣使江南,发所在库赀以赎生。乂上疏谏,以为“与其拯物,不如忧民”。太平公主干政,欲引乂自附,乂深自拒绝。开元初,姚崇为紫薇令,荐为侍郎。未几,除刑部尚书。卒,谥曰贞。乂著有文集五卷,《两唐书志》又与兄尚一、尚贞同为一集,号为李氏花萼集,凡二十卷,并行于世。